四川強化領導干部“綠色發展”責任審計 損害生態環境要被追責
我省強化領導干部“綠色發展”責任審計
損害生態環境要被追責
本報訊(夏明 記者 鐘振宇)為切實貫徹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省審計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定期報送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信息,并及時將省管干部應負責任問題移送省紀委機關(監察廳)或者省委組織部。
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生態環境審計中,要堅持問題導向,依法查處領導干部在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因領導干部重大履職盡責不到位、重大失職瀆職、重大違紀違法導致資源損失、環境破壞等問題,要作出審計處理決定。同時,根據《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溝通協作辦法(試行)》規定,要對相關黨政領導干部應負的責任和相應處理提出建議,將省管干部應負責任問題移送省紀委機關(監察廳)或者省委組織部,將非省管干部應負責任問題按干部管理權限移送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或者人事部門,并抄送省紀委機關(監察廳)和省委組織部。
審計廳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對移送處理和責任追究建議事項進行追蹤,及時收集反饋情況,并于每季度末20日前報送一次信息。《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情況統計表中的責任追究形式包括誡勉、責令公開道歉、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黨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
近期,全省審計部門不斷加大推進“綠色發展”審計力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去年底印發我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決定在對前期1市4縣試點基礎上,2017年適當擴大審計試點范圍,2018年制定四川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暫行辦法,建立經常性的審計制度。目前,審計廳正在開展制定暫行辦法的前期準備工作,擬在明年上半年報省生態文明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議。
今年4月,省審計廳與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將運用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方法和地理國情普查、監測獲取的各類基礎數據,為審計評價提供技術支撐,破解生態審計中門難進、量難測等問題。目前,該項工作已進入共同建設四川省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信息平臺數據庫階段。
原標題:損害生態環境要被追責
來源:四川日報 ? ?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