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1.住宿費
收費標準為:小學30元/生·期,初中 40元/生·期。住宿費只能向住校學生收取,對原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采取貸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費要突破上述標準的,必須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從嚴審批后方可執行。
2.高中階段報名考試費
收費標準為:60元/生。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報名考試費由招辦向自愿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收取。招辦在收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時,應對貧困學生實行免費,同時,對只參加畢業考試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不得收費。
3.伙食費
根據《四川省發改委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伙食費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自愿就餐的費用,按實收取,不得盈利。
4.教輔材料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學生自愿購買本市從《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推薦的教輔材料,學校統一無償代購,按學期預收費用,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5.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代收費項目,學生自愿繳費,收費標準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市特殊教育學校)。
1.高中階段報名考試費
收費標準為:60元/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報名考試費由招辦向自愿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收取。招辦在收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時,應對貧困學生實行免費,同時對只參加畢業考試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不得收費。
2.伙食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伙食費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自愿就餐的費用,按實收取,不得盈利。
3.教輔材料費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普通高中學校。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收費標準為:一般普通高中280元/生·期,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340元/生·期,省一級、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
(二)住宿費
收費標準為:100元/生·期。住宿費只能向住校學生收取,對原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采取貸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費要突破上述標準的,必須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從嚴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課本費
收費標準為:300元/生·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屬于代收費項目,期末結算。課本按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聯合下發的《四川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公布的學生用書采購。
(四)作業本費
收費標準為:30元/生·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屬于代收費項目,期末結算。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測算作業本的用量,
(五)教輔材料費
(六)伙食費
(七)基本醫療保險費
我市市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為: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4項。
(一)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1.保教費收費標準
等級
保教費(元/人/月)
省級合格示范園
450
一級園
370
二級園
290
三級園
210
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保教費標準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三歲以下幼兒入園,保教費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直到滿三歲為止。若三歲以下幼兒在寒、暑假期間上幼兒園,保教費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60%。
2.住宿費。目前市級公辦幼兒園無住宿的幼兒,暫不明確住宿費收費標準,今后有住宿情況時由市發改委審定后收取。
3. 幼兒園保教費應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入園后因故退(轉)園退費,保教費按月計退,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退費,超過半個月的,不退費。
(二)服務性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校車接送費2項。
1.伙食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費(含點心費)。伙食費按月收取,按月結清,多退少補,按剩余天數退費。每學期末應向家長公布帳目,不得贏利。
2.校車接送費:應堅持自愿原則,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準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代收費。代收費項目為基本醫療保險費。
來源: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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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1.住宿費
收費標準為:小學30元/生·期,初中 40元/生·期。住宿費只能向住校學生收取,對原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采取貸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費要突破上述標準的,必須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從嚴審批后方可執行。
2.高中階段報名考試費
收費標準為:60元/生。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報名考試費由招辦向自愿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收取。招辦在收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時,應對貧困學生實行免費,同時,對只參加畢業考試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不得收費。
3.伙食費
根據《四川省發改委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伙食費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自愿就餐的費用,按實收取,不得盈利。
4.教輔材料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學生自愿購買本市從《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推薦的教輔材料,學校統一無償代購,按學期預收費用,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5.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代收費項目,學生自愿繳費,收費標準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市特殊教育學校)。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1.高中階段報名考試費
收費標準為:60元/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報名考試費由招辦向自愿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考生收取。招辦在收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時,應對貧困學生實行免費,同時對只參加畢業考試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不得收費。
2.伙食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伙食費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自愿就餐的費用,按實收取,不得盈利。
3.教輔材料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學生自愿購買本市從《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推薦的教輔材料,學校統一無償代購,按學期預收費用,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一、收費范圍:我市由政府舉辦的普通高中學校。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收費標準為:一般普通高中280元/生·期,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340元/生·期,省一級、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460元/生·期。
(二)住宿費
收費標準為:100元/生·期。住宿費只能向住校學生收取,對原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采取貸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費要突破上述標準的,必須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從嚴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課本費
收費標準為:300元/生·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屬于代收費項目,期末結算。課本按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聯合下發的《四川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公布的學生用書采購。
(四)作業本費
收費標準為:30元/生·期,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屬于代收費項目,期末結算。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測算作業本的用量,
(五)教輔材料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學生自愿購買本市從《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推薦的教輔材料,學校統一無償代購,按學期預收費用,期末結算,多退少補。
(六)伙食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伙食費是指學生在校期間自愿就餐的費用,按實收取,不得盈利。
(七)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代收費項目,學生自愿繳費,收費標準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我市市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為: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4項。
(一)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1.保教費收費標準
等級
保教費(元/人/月)
省級合格示范園
450
一級園
370
二級園
290
三級園
210
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保教費標準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三歲以下幼兒入園,保教費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直到滿三歲為止。若三歲以下幼兒在寒、暑假期間上幼兒園,保教費可在正常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60%。
2.住宿費。目前市級公辦幼兒園無住宿的幼兒,暫不明確住宿費收費標準,今后有住宿情況時由市發改委審定后收取。
3. 幼兒園保教費應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入園后因故退(轉)園退費,保教費按月計退,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退費,超過半個月的,不退費。
(二)服務性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校車接送費2項。
1.伙食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費(含點心費)。伙食費按月收取,按月結清,多退少補,按剩余天數退費。每學期末應向家長公布帳目,不得贏利。
2.校車接送費:應堅持自愿原則,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準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代收費。代收費項目為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4]392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代收費項目,學生自愿繳費,收費標準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來源: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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